《公路工程监理技术》
《公路工程监理技术》
出版时间:2009-9
出版社:黄河水利出版社
作者:耿志斌 编
页数:388
《公路工程监理技术》前言[E]
为提高监理工程师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同时也为了使建设、设计、施工等各方面人员了解和熟悉监理管理模式,结合最近几年新颁布的一系列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等内容编写了本书。随着公路事业的发展,对公路工程质量要求不断提高,公路建设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不断涌现以及新规范和新标准的不断推出,对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特别是随着《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颁布实施,监理人员原有的知识和经验已跟不上公路事业发展的脚步。本书根据最新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编写,以《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为主线,系统地阐述了与公路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有关的最新技术标准要点及要求。
本书由耿志斌担任主编,张建宇、陈士荣、姚高岭担任副主编,特邀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宁金成副教授担任主审。
由于本书涉及面广,加之编者水平有限,书中错漏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公路工程监理技术》内容概要[E]
本书以《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为主线,结合最新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编写而成。全书共分为公路工程材料质量监理、公路工程质量监理、桥梁工程质量监理、隧道工程质量监理、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质量监理、工程投资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合同管理、施工环境保护监理、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十章内容。本书可供公路工程监理人员、施工企业人员、质量监督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参考使用,也可供公路工程监理人员作为培训资料使用。
《公路工程监理技术》书籍目录[E]
前言第一章公路工程材料质量监理第一节填方用土的质量监理第二节基层材料的质量监理第三节水泥砂浆的质量监理第四节水泥混凝土的质量监理第五节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监理第六节沥青及沥青混合料的质量监理第七节钢材的质量监理第二章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第一节施工测量放样监理第二节公路路基工程施工监理第三节公路路面基层施工监理第四节公路面层施工监理第五节道路附属构筑物第六节道路工程机电设施第三章桥梁工程质量监理第一节施工测量放样监理第二节明挖地基施工监理第三节桩基础施工监理第四节沉井基础施工监理第五节钢筋和预应力筋加工、安装及张拉监理第六节墩、台身和盖梁施工监理第七节梁桥施工监理第八节拱桥施工监理第九节钢桥施工监理第十节桥面系和附属工程质量监理第四章隧道工程质量监理第一节洞口开挖施工监理第二节洞身开挖与支护施工监理第三节隧道防水排水施工监理第四节隧道附属设施施工监理第五章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质量监理第一节交通标志、标线第二节护栏第三节隔离设施第四节附属设施第六章工程投资控制第一节投资控制概述第二节工程量清单第三节工程计量第四节工程支付第七章工程进度控制第一节进度控制概述第二节项目进度控制基本要求第三节进度计划的编制第四节进度计划的审批第五节进度计划的检查第六节进度计划的调整第八章工程合同管理第一节工程合同管理类型第二节合同变更的管理第三节工程延期第四节工程索赔管理第五节争议与仲裁第六节合同转包、分包管理第九章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第一节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内容及方式第二节施工准备阶段的环境保护要点第三节公路路基工程施工阶段的环境保护监理第十章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第一节交工与交工证书第二节缺陷责任期的监理与《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签发参考文献
《公路工程监理技术》章节摘录[E]
第二节 公路路基工程施工监理
一、土石方路基
(一)施工作业条件
(1)在路基用地和取土坑范围内,应清除地表植被、杂物、积水、淤泥和表土,处理坑塘,并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压实。
(2)路基填料应符合规范和设计的规定,经认真调查、试验后合理选用。
(3)填方路基须分层填筑压实,每层表面平整,路拱合适,排水良好。
(4)施工临时排水系统应与设计排水系统结合,避免冲刷边坡,勿使路基附近积水。
(5)在设定取土区内合理取土,不得滥开滥挖。完工后应按要求对取土坑和弃土场进行修整,保持合理的几何外形。
(6)石方路堑的开挖宜采用光面爆破法,并在爆破后及时清理险石、松石,确保边坡安全、稳定。
(7)修筑填石路堤时,应进行地表清理,逐层水平填筑石块,摆放平稳,码砌边部。填筑层厚度及石块尺寸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规定。填石空隙用石渣、石屑嵌压稳定。上、下路床填料和石料最大尺寸应符合规范规定。采用振动压路机分层碾压,压至填筑层顶面石块稳定,20 t以上压路机振压两遍无明显标高差异。路基表面应整修平整。
(二)施工要点
1.施工材料要求
(1)公路路基施工的主要材料为土、石方、土石混合料。淤泥、沼泽土、冻土、有机土,含草皮、树根、垃圾和腐朽物质的土不得用于路基施工。
(2)填方材料应尽可能地利用路基开挖中挖出的可做填方的土、石等适用材料,也可使用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从借土场(取土坑)取得的适用材料。承包人使用新材料(如粉煤灰、工业废渣等)填筑路堤时,应先进行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及其施工方案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可使用。填方材料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应符合表2-6的规定。